千里快评丨筑牢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的“法治堤坝”
防灾减灾救灾,关乎民生福祉,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近段时间,极端天气频发,暴雨、高温、洪涝、台风、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风险持续走高,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灾害面前,部分地区重救灾、轻预防,重临时应对、轻长效常态的现象依然存在,单位之间数据信息共享不畅,联动处置衔接机制不够健全,属事属地权责划分不清晰,推诿扯皮、“甩锅”“躺平”行为时有发生,群众法治素养和安全意识不足,影响防灾减灾救灾整体效能。
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,也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遵循。基层是防灾减灾救灾的主战场、主阵地、最前沿,也是法治建设的薄弱地带。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化建设,从法律层面压实责任、明晰权责、规范流程,对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、各环节提供法律支撑,用法治力量汇聚工作合力,推动灾害应对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防范、从经验治理迈向依法善治转变,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,减少灾害损失,保障人民群众幸福安宁。
良法是善治的前提。我国已构建起以宪法为基础,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为统领,《防震减灾法》《防洪法》等各灾种法律为支撑,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应急预案等为配套的防灾减灾救灾法治体系。“十五五”时期自然灾害形势总体风险加大、频次增加、极端性增强,人民群众从单纯的生存安全向多样化、多层次、高品质的安全需求转变。必须加快法律法规修订完善,进一步细化针对性、实用性、可操作性条款,明确政府、企业、基层组织、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权责边界,构建起全方位、精细化、全链条的防灾减灾救灾法治体系,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
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立法机构要加大监督,扎实推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。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牢法治观念,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各类灾害事件,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提升处置灾害的能力和水平。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,认真践行法治精神,按照法治的轨道推动发展,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。基层要抓好队伍法治化建设,加强法治培训,提升依法防灾减灾救灾的实战能力,打通法治落地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法治的根基在人民,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诚拥护。要把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宣传和科普宣传有机结合起来,融入全民普法体系建设,大力培育发展安全文化,持续营造“人人讲安全、个个会应急”的社会氛围。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灾减灾救灾法律规定,主动参与防灾演练,巡查辨识身边危险因素,增强事故预防和避险自救知识,提升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。要不断丰富法治宣教平台,打造多元防灾减灾救灾宣传载体,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、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单位,提升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,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,用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。
灾害面前,每个人都面临“遭遇战”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永远只有进行时,没有完成时。唯有持续织密法治网络,严格执法执纪,激活全民法治动能,以法治的确定性从容应对风险挑战的不确定性,筑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“铜墙铁壁”。(綦江区融媒体中心覃宁波)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