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结案件超2万件 重庆法院交出环境资源审判十年“成绩单”
8月14日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重庆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(2016-2026)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重庆环境资源审判(2016-2026)》白皮书、十周年典型案例及《关于明确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工作指引(试行)》。
发布会上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喻志强通报了白皮书内容。十年来,重庆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.09万件,助力691公里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九年达II类标准。白皮书显示,重庆法院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4个(全国第2)、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16个(全国第6),6个案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收录,30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和公报案例。
白皮书从六个方面总结十年成效:
依法履职方面,审结刑事案件6612件,9757人被追刑责;审结民事案件4310件,行政案件9637件,公益诉讼1015件。
服务大局方面,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,非法捕捞犯罪率明显下降;推动长江全流域司法协作,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。
改革创新方面,构建“1+1+6+N”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,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法院全覆盖;推行刑事、民事、行政“三审综合办理”机制。
规范引领方面,出台全国首个非法捕捞犯罪量刑规范文件,建立“每月一则”典型案例发布制度。
能力提升方面,涌现出5个全国先进集体、7名突出个人、9名审判业务专家。
环境治理方面,建成46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(修复)地,积极参与国际司法交流。
此次发布的20件典型案例呈现四大特点:
坚持最严密法治,如重庆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案,明确生态红线不容突破;以人民为中心,妥善处理光污染、充电桩安装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;坚持预防为主,48小时内发出禁止令,紧急转运4.5万余吨含重金属固废,消除长江重大隐患;创新修复方式,探索跨区域移交修复费用、搭建人工鱼巢等多元路径。
并且,同日发布的《工作指引》将于8月15日与《生态环境法典》同步施行,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划分为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绿色低碳发展三大类型,新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等案由,为专业化审判筑牢制度基础。
站在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重庆法院表示将以更高站位、更大力度、更实举措,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重庆提供坚强司法保障。








